這兩天,教育部頒布了多項舉措來應對疫情下的留學季: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國內高校借讀等,希望幫助留學生們度過最難留學季節。
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教育部17日發布了關于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
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
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公告指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具體內容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什么是留學人員回國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專門給在海外留學畢業的中國學生頒發的,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證明持證人的海外學歷是真實合法的。
中國一些國企(或私企)不直接認可國外大學的畢業證,而會更注重留學生學歷認證。
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有什么用?
《留學人員回國證明》主要有以下用途:
向海關申報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戶、辦理檔案等;
多生子女在國內上戶口;
子女在國內的中小學入學、升學等;
在國內購置住房;
聯系并落實工作單位;
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啟動經費、基金等;
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
回國創辦企業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之前大部分留學生都表示,開具證明的過程十分麻煩,使用途徑也不明確。這次的“簡化”工作將給留學生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可謂是“重大利好”的消息。
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除了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昨天還發布了另一個好消息:
允許部分高校增加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及內地(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生名額,為出國留學受阻的學生提供更多就學選擇。
從合作招生、接受借讀,到學歷認證、就業創業,教育部可謂是為廣大留學生群體操碎了心,我們一起來看看官宣細節(內容來源自教育部官網):
一是合理引導學生在國內通過遠程教育方式繼續完成學業,同時及時回應解決留學人員普遍關心的學歷學位認證等政策性問題,明確留學人員受疫情防控影響無法按時返校而選擇通過在線方式修讀部分課程,以及因此導致的其境外停留時間不符合學制要求的情況,不作為影響其學歷學位認證結果的因素。
二是在確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允許高校通過簽訂協議等方式,接收出國留學人員先行在國內高校借讀學習。
三是允許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在保證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考核招錄部分符合特定條件的出國留學生,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為學生提供國內求學機會。
四是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部門積極與駐在國教育部門和高校聯系,敦促其妥善解決我留學人員學業受阻問題。
五是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支持指導。
(*內容來源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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